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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石家庄3月10日讯(冯素琴 任文学 解伶伶)3月10日从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获悉,该局近日成功抓获一骗取出租费的假房主。
2011年11月27日17时30分,受害人赵某报案称,其通过网上租赁联强小区一处单元房,同时又被“房主”租给了另外两人,三人受骗金额达7590元。目前,“房主”已经联系不上。
接警后,刑警六中队长李江涛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走访。经过对受害人进一步了解得知,三人分别于2011年11月26日同一天的不同时间,跟自称叫张甲的“房主”签定了合同,可遗憾的是三名受害人都没有见到该出租房的房产证,通过受害人所持合同来看,房主张甲是男性,身份证复印件上登记的户籍为石家庄市。民警又辗转到受害人登记的中介公司、嫌疑人在网上登记的租房信息及房管部门进行调查,得知这个所谓的张姓“房主”要出租的联强小区该处单元房并不是他的房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在房管部门、居委会的帮助下,办案民警辗转找到了真正的房主李先生,经李先生证实,联强小区该处单元房是他在去年6月份租给张甲的,而张甲在李先生处租房时登记的名字为张乙。经房主辨认,张甲、张乙其实是同一人。随及,张某被警方确定为重大嫌疑人。经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得知,嫌疑人张某曾经从事房屋的粉刷装饰,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侦查,2月29日晚,受害人得知张某红军路出没的线索后立即报警,新华分局中储警务站、刑警六中队迅速出警,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0岁,河北省巨鹿县人)供述,2011年6月份他在联强小区租了房子,招揽粉刷房屋的活,可没想到一来二去他还欠着工人1万元工钱给不够,便想出赚取出租房屋租赁费的办法弄钱。2011年11月份,他首先他找了一家打字复印店,把身份证户籍地址复印成石家庄市,制造了张甲的虚假信息、合同,又在网上假冒房主,刊登了出租房屋信息,还配了几把房东家的钥匙。
很快2011年11月24日,受害人黄某在网上看到了房屋租赁信息后联系了张某,26日上午双方鉴定了租赁合同,黄某将三个月的房租款2540元钱打到张的卡上。11月25日受害人赵某也联系了张甲,于26日中午看房、签订合同,赵某当面将2700元现金交给了张某,经过简单收拾,27日便搬了进去。26日14时吴某前来看房,16时确定租房,交了2150元房租,拿到了钥匙。27下午黄某、吴某不约而同到“新房”打扫卫生,却发现屋子早就被赵某“占领”,三人对质,这才发现上当受骗,赶紧报警。张某终落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