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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 蔡顺国 本报记者 栾吟之
一场车祸使谷阿姨成了植物人,全家人面对高额医药费一筹莫展。而肇事司机却难以赔偿经济损失。好在浦东新区检察院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救醒了植物人。
赵老伯怎么也想不到,早上出门好好的,晚上竟得知妻子谷阿姨被三轮车撞成了植物人。去年3月30日21时许,谷阿姨乘坐女儿驾驶的电动车正常行驶在回家路上,此时一辆动力三轮车逆向疾速从黑暗处窜出,母女俩躲避不及,被三轮车撞倒在地。谷阿姨头部流血、奄奄一息。经救治,虽暂时保住生命,却成了植物人。肇事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后,张江地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陈维中仔细审查案件卷宗发现,谷阿姨可能涉及医药费赔付等民事赔偿问题。在第二天约见其家人后,检方得知肇事司机只赔偿了2万元,谷阿姨家属已支付了25万多元医药、手术等费用,负债累累。此后,检察官多次做肇事司机工作,谷阿姨又获赔4万元钱,但距离开颅引流手术和脑颅修补手术还有2万元缺口。
为挽救被害人的生命,检察官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经核实,谷阿姨是外来媳妇,无稳定工作。她丈夫是身患腿疾的农民,每月仅500余元农村退休金。女儿每月3500元的收入是这个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和经济支柱,可现在女儿不得不辞去工作照顾母亲,这个家庭成了没有收入又需高额支出的典型双重贫困家庭,符合救助条件。
不久前,检察官们来到谷阿姨的病床前,把2万元救助金送到其家属手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一直沉睡的谷阿姨竟流下眼泪。2月初,谷阿姨成功做了脑积水引流和脑颅修补手术,目前恢复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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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17件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16.2万元。该院制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严把告知、申请、审查评估、审批、核发等程序关,侦监、公诉、未检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刑事被害人具备救助申请情形时,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告知被害人提出申请。控申部门在受理后第一时间对被害人的身份及证明材料等进行细致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确保刑事被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并有效保证司法救助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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