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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公共配套设施应予财政补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23: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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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国保障房建设步伐的加快, 先后解决了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但随之而来的是这些小区物业、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管理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陕西黄河集团公司管理改革部副部长王卉说,为防止保障房变成“不管房”、“孤岛房”,国家应对保障性住房公共配套设施给予财政补助。

  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较为偏远,能享受保障房优惠待遇的群众收入都不高,尤其是廉租房,业主均为享受城市低保人员或困难家庭。由于房子周边的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生活需要,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生活成本。有些家庭只能放弃入住保障房。

  王卉代表建议,成立专门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各级政府给予财政补助和税收减免。鼓励社会团体为保障房小区建设社区医院、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在用地、相关审批程序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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