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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会君)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和74个县(市)全部组建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起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2011年,全省未发生一起文化市场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文化环境。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之后,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的相关市场执法职能,统一交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使,涵盖出版、印刷、发行、版权、广播影视、网吧、演出、娱乐、电子游艺、艺术品、文物等诸多领域的经营单位约3万家。
去年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三定”方案全部出台,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71个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正式挂牌,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人员全部到位(全省核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编制1148名)。
2011年,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5.4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万余家次,警告1179家次,责令整改2285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75家次,查处各类案件369个,捣毁窝点21个,罚没物品220件,涉案金额4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