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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客车事故驾驶员负全责,已移交警方  我市将从4月1日起全面整治高速路上的客运车辆,持续三个月,欢迎市民参与监督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2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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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晨报讯(记者詹遥实习生阎晨)昨日,记者从“2012年全市高速公路客运企业第一次联席会”上获悉,“2·27”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已经完成,驾驶员翁某负全责。

  另外,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将从今年4月1日起,在全市高速公路路网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市民参与监督。发现超载、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可拨打96096举报。

  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27日13点左右,驾驶员翁某驾驶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綦江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渝BC1257号大型客车,在G75兰海高速公路出城方向巴南区境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7人受伤。

  事故发生路段正是施工路段,驾驶员翁某处置不当,并且在这一路段没有减速行驶。目前翁某已经移交警方。

  同时,会议现场还通报了我市今年1-2月客运车辆的违法情况,其中,违法行为前5名的企业———渝运集团、长运集团、公运集团、万运集团和民捷运输遭现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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