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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正义网记者郑赫南/摄
正义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郑赫南)“不强制被告人的近亲属在法庭上指证,与传统的大义灭亲相比有较大变化,凸显了草案对人权的保障。”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代表今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更加注重保护人权、化解社会矛盾。
在徐安看来,草案对“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的规定,有助于核实证据、查明案情、正确判决。草案同时对被告人近亲属规定了到庭作证的除外条款,可以避免其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指证,能有效减少对证人和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和精神伤害,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亲属不必出庭作证,并不代表就没有作证义务了。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在法庭以外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取证。”徐安说。
徐安还认为,草案在原有“严禁刑讯逼供”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明确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庭审调查程序等,将从制度上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收集证据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草案对司法机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重证据、重事实、重调查研究。”徐安表示,草案要求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更注重办案过程的文明、规范,“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让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规范、无可挑剔,经得起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