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连日雨水,‘百二间’又有一堵墙塌了。”建于1776年的福建省福清新厝镇古民居“百二间”,继日前被盗贼挖走10根青石柱基后,危颤颤的屋墙又倒下了一面。(3月9日东南网)
古民居“百二间”,这座融合了莆仙文化、福清传统和闽南风格的建筑群,被福清市的文史专家称为“福清建筑史上的奇观”,其建筑风格和艺术特色在福清乃至全省实属罕见,也是福清保留下来的最古老的民居之一。当下,我国已经吹响“文化强国”号角,全国各地也高调喊出“文化强省”、“文化强市”、“文化强县”的口号。而要真正实现“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文化强市”、“文化强县”,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头上、口号上,而要从保护古民居等一件件实实在在的小事做起。正因如此,福清没有任何理由不保护古民居,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挡福清对古民居的保护。
报道称,近几年,福清市几位政协委员专门做过调研,结果让他们忧心忡忡――不少古民居群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有的几近倒塌。由此可见,福清需要保护的古民居不止“百二间”,还有不少古民居伤痕累累、亟需保护。然而,福清政府部门对古民居的保护有心无力,一道如何保护古民居的难题摆在了福清面前。
据报道,福清古民居保护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多数古民居属非文物保护单位。二是古厝的所有权方式比较特殊,许多老民居的所有权不少村民都有份,文物部门不便介入,保护和翻修主要靠村民的集体力量。三是资金方面存在在巨大缺口,仅以“百二间”为例,全部翻修需要上千万元的资金。
如何推翻这“三座大山”,福清政府面对考验。但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大势所趋,不管“三座大山”如何挡路,福清必须向愚公学习,想办法搬掉“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看来最为棘手,因为申请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条件、相应资质,在目前90多座古民居中能够申请文保单位的仅是少数,所以必须另辟蹊径,努力推翻两外“两座大山”。对此,福清一些政协委员建议,可逐步对古民居里一院多户的住户进行搬迁,或将房产收为国有;在此基础上,利用专项资金或社会资金对古民居进行逐步修缮和完善,进而实施对外开放等利用工作;对仍愿意居住的独立户主,鼓励并支持将其民居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政协委员的这些建议很好,福清应该择善而从,加快行动、加紧落实。
保护古民居就是保护文化、传承文明,就是建设更加美好的精神家园。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需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地方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在这方面,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更加主动作为、主动有为。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