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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李春林报道)2月22日,记者见到农二师司法局局长张勇时,他还惦记着帕提古丽·哈力克伤害赔偿的事,他说:“再有几天,帕提古丽·哈力克就可拿回全部赔偿金了。”
2010年11月15日,轮台县农民帕提古丽·哈力克去自家地里干农活,不幸被洪水冲落的高压电线击成重伤,导致右眼失明,面部皮肤大部分被灼伤,伤情严重。一年间,她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巨额的医疗费让她和家人难以承受。
去年11月,帕提古丽·哈力克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了农二师司法局天擎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当即向农二师司法局作了汇报,并决定为帕提古丽·哈力克提供法律援助。
农二师司法局指派天擎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帕提古丽·哈力克提供法律援助。律师们详细了解案情、寻找证人、搜集证据。某司法鉴定所也对帕提古丽·哈力克的伤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她应获赔偿金33.8071万元。
为了保障受援人应有的权益,律师们往返千余公里,多次到案发现场和有关单位了解案情。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律师事务所确定了责任主体,轮台县邵某某私自接用高压电线,导致帕提古丽·哈力克受侵害,应为本案侵权主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律师曾多次与邵某某约谈,却难以沟通,邵某某更不愿赔偿。律师并不气馁,多次向邵某某摆事实,讲道理,讲解相关法律,使邵某某对律师的工作由不理解到理解,由抵触到认可,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自己的行为给对方人身、家庭造成的伤害而内疚。经过律师们长达22天的努力,邵某某终于接受了帕提古丽·哈力克提出的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31万元的请求。
去年12月,帕提古丽·哈力克与家人来到农二师司法局向干警们和律师道谢,张勇热情接待了帕提古丽·哈力克和她的家人,他向干警们介绍:“帕提古丽·哈力克是阿里木的妹妹,阿里木在贵州毕节烤羊肉串,8年间捐款10多万元,资助了上百名贫困学生,是大家学习的道德模范。帕提古丽·哈力克家境贫困,受伤后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阿里木的妹妹,我们要帮她。我们司法干警应尽其所能地帮助和关心少数民族兄弟姐妹。”
张勇的一番话,深深打动了干警们,短短10多分钟,干警和律师向帕提古丽·哈力克捐款3100元。见此情景,帕提古丽·哈力克顷刻间流下了热泪,说:“你们是我的恩人。”
今年元宵节,张勇带着慰问品来到帕提古丽·哈力克家,得知帕提古丽·哈力克已拿到第一笔赔偿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