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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岛保护规划》颁布施行 不符规划已建用岛项目将被拆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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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8日讯记者蔡岩红《全国海岛保护规划》经国务院批准近日正式颁布实施。国家海洋局今天表示,将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用岛项目提出停工、拆除、迁址或关闭的时间要求,新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严格规范海岛开发利用程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海岛生态保护显著加强、海岛开发秩序逐步规范、海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力度增强”的目标,明确了海岛分类、分区保护的具体要求,确定了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偏远海岛开发利用等十项重点工程,并在组织领导、法制建设、能力建设、公众参与、工程管理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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