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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代表团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 向巴平措主持列确出席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0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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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列确出席。代表们在审议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新形势下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需要,坚持着力解决在惩治犯罪与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当前司法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

  代表们在审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时,认真审议了代表名额、代表结构、选举时间等有关问题。他们说,做好这次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中关于制定选举办法的指导思想、选举会议的构成、行政长官参加选举会议、选举的组织工作、选举会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选举程序、代表的辞职与补选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记者 李成业 黄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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