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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推动“种业硅谷”南繁立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0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口网 光明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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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南繁基地工作人员在三亚一处制种基地研究。 (资料图)

  本报3月8日讯(记者光明)“南繁立法是一部极具我省地方特色的立法项目,省法制办将把它列入预演项目,同时将全力予以配合,争取早日出台。”省法制办副主任符晓君在今天召开的南繁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介绍,我省拟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南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地处热带的海南岛素有“天然大温室”之称,是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和加代繁殖、引种繁殖的天然基地。国家南繁育种基地就落户在这里,每年冬春两季,全国各地的农业专家云集这里开展制种、育种和科研工作,南繁被誉为中国农业科研的“硅谷”。

  据不完全统计,1959年以来,先后有20多个省区市的500多家科研生产单位、高等院校、民营企业的农业专家、学者30多万人次,来海南从事南繁育种工作,每年参与南繁的科研人员达5000多人,直接经济产值每年达到了2亿元以上。

  目前,海南有南繁育种科研用地4万亩,南繁制种生产用地20万亩。今天上午,省法制办与省农业厅举行的南繁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上,省农业厅副厅长王宏良认为,南繁工作经过了50多年的发展历程,在农作物选育种、种子调剂备荒、农业科技创新和管理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南繁用地、有害生物检疫、转基因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现行的法律法规与保障南繁基地的发展不相适应,亟需通过立法加以规范。

  符晓君也认为,南繁立法很有必要,需要投入更大力量,力争通过立法解决南繁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业内人士同时建议,要加快南繁立法,制定南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办法、南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南繁育制种生态安全保护条例、南繁种子种苗进岛出岛管理条例、南繁种子种苗检验检疫条例、南繁从业人员退税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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