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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荣(教师)
司机随手朝车外扔了颗槟榔渣,正巧被路过的市长看到。交警按指令历时2天找到该司机,交由城管局罚款50元。这是近日发生在湘潭的一件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质疑,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有人叫好,认为“市长是在为治‘六乱’鼓劲”。(3月8日《三湘都市报 》)
司机随手往窗外扔了一颗槟榔渣。这一不文明行为正巧被路过的湘潭市市长胡伟林看到了,胡伟林当即记下了车牌,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对违规司机进行教育和处罚。应该说,市长的行为是尽了一个公民的举报责任,因为按照相关规定,这个乱扔的司机该受到教育,该受到处罚。这与“小题大做”有什么关系?
“找到这个司机,实际上是要他接受教育。不管是市长要求,还是普通群众反映,只要有举报线索,我们就会去查。”这样的回答无疑是令人满意的,虽然我们也有这种顾虑,如果不是市长举报,交警能否如此尽力?在很多时候,我们其实并不相信公民待遇等同于市长待遇。比如我们去职能部门办事,工作人员面对一个普通公民和一个市长,态度会是一样吗?因此,面对市长举报,我们有点不太适应。
乱扔行为是不对的,不管是谁看到了,都该举报,唯其如此,才能让所有的司机不再乱扔,因为监管他们的不只是摄像头,更多的是群众的眼睛。这样监管的“眼睛”多了,恐怕哪个司机都不敢心存侥幸。
毫无疑问,市长是在尽一个市民应尽之责,假设一下,市长看到了,假装没有看见,这样的行为,如果他不说出来,我们也不知道,但能说这是一个好市长吗?至于花费两天寻扔槟榔渣司机的并不是市长,而是交警,这首先要弄清楚的。
诚然,市长要抓大事,但对于小事,也不能不闻不管,更不能亲眼看到了,也装作无动于衷,如此市长才是作秀,也没有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
举报的是公民,而不是市长。这样的公民值得尊敬,这样的市长更值得尊敬,他的行为更不是“小题大作”。(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来源:四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