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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光明宝)昨日,汉口天瑞国际业主孙女士反映,2006年在此购得一套3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去年底收房后,她于今年1月将房子交给熟人暂住,当月用电600多度,但物业却要求交700多元的电费。
记者赶至该楼盘后,看到多名业主的购房合同和“两证”均显示,所购商品房用途为住宅。可物业为何按商用标准收水电费?业主们很疑惑。对此,物业负责人高经理解释,此楼盘在施工前接的就是商用水电,目前水费为每吨3.65元,电费为每度1.1元,现有200余户业主已交费。
开发商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朱经理称,对于水电接入的详细情况,他并不太清楚,但公司正在协商此事。武汉市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业主可通过物业公司向该局提出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要求将商用电变更为民用电。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在协调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