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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车十几辆,欠着21万元就是不还。3月5日,该“老赖”名下的两辆奥迪车在办理年检手续时,被武侯法院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联手成功扣押。原来,法院联合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启动了被执行人车辆协助布控机制,只要“老赖”有车要年检,立刻由公安扣押后通知法院。被法院控制了车辆的“老赖”失去了主动权,仅仅用了两天,3月7日,他就将钱双手送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上。
2007年11月26日,四川某建筑公司一项目负责人王某以该项目部名义向黄某借款21万元,用于购买钢材,并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在2009年3月25日前归还借款,利息按月壹分计算。期限届满后,因四川某建筑公司未能如约归还借款,黄某遂向武侯法院起诉。经公开开庭审理,武侯法院依法判令四川某建筑公司归还黄某借款21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建筑公司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向武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武侯法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四川某建筑公司展开了财产调查。经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查询得知,该建筑公司名下共有10台车辆,其中8台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记录。获悉此情况后,武侯法院及时启动被执行人车辆协助布控机制,由执行法官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发出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法律文书中,武侯法院表示,被执行人办理被查封车辆年检、过户、事故处理及进出道口等环节时车管所有权予以协助查扣,在查封、扣押车辆后及时通知法院执行人员。
2012年3月5日下午,当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驾驶两辆奥迪车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年检登记时,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通过早已备案的车辆登记信息获知这两台车属于法院查封车辆,并进行了查封信息核对。在核对无误后,车辆管理部门立即对这两辆奥迪轿车采取了控制措施,并在第一时间通过法律文书上注明的电话与武侯法院执行人员取得了联系。接到通知后,武侯法院执行人员立即驱车前往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与公安干警办理了扣押车辆交接手续后,顺利将车辆扣押回法院。
次日上午,四川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立即来到武侯法院执行局,表示正与申请执行人黄某就还款事宜进行积极沟通,近期将如数归还借款,并表示今后将全力配合法院工作,请求法院不要对其车辆进行拍卖。为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武侯法院决定车辆暂时扣押而不处置,待欠款全部清偿后再予以退还。3月7日下午,四川某建筑公司将全部案款支付完毕。至此,通过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