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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湘潭讯(记者 朱炎皇)昨日,得知李远见、陈进军二人被判刑的消息,挖砂船主张海(化名)斥其“罪有应得”。几天前,湘潭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等罪名,分别判处李远见、陈进军有期徒刑8年3个月和3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法院查明,两人以打人、砸船等相威胁,敲诈包括张海在内多名挖砂船主现金近20万元。
湘潭县易俗河镇白沙洲位于湘江回水湾,砂石资源非常丰富,被当地人视作“黄金水岸”。2009年5月到11月,张海在此经营了一艘挖砂船,期间先后被李远见、陈进军敲诈现金9万余元。他回忆,当时就有人“带着十多个人,手持砍刀、铁棒等,威胁我不交钱的话,就打人、砸船。”迫于无奈,张海缴纳了“保护费”。
另一挖砂船主刘闻(化名),曾与几个股东合伙购买了包括白沙洲在内的湘江湘潭段城区砂石开采权,期限3年。2011年6月份,他们也收到李远见、陈进军二人的“最后通牒”,要其每月缴纳8000元的保护费。刘闻无奈只好照办,“他们都是社会上的人,我们惹不起。”
在白沙洲,向李远见、陈进军等人缴纳保护费的挖砂船主不下10人,一般一艘船每月是8000元。法院查明,2009年5月到12月,以及2011年6月份,李远见、陈进军等人通过逼迫不少挖砂船主按每天砂石开采量或按月方式缴纳保护费,期间敲诈现金共计17.85万元。
2011年下半年,湘潭县公安机关对这一盘踞白沙洲近半年的砂霸恶势力团伙进行打击,包括李远见、陈进军等人在内的10余名团伙成员相继落网。法院审理查明,李远见、陈进军等人除犯敲诈勒索罪外,还犯有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遂数罪并罚,一审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