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宁波男子欲自杀引爆宅楼 或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10: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3月8日消息:想点燃天然气同归于尽未遂,不但要治疗身上的伤痛,还将承担一系列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因为一时冲动,最终引发宁波姜山镇某小区住宅爆炸的小伙子小付,如今麻烦大了。

  昨天一大早,宁波鄞州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这起发生在住宅楼里的天然气爆炸是人为的,爆炸前,205室里的男子意图自杀,打开家中的天然气,随后用打火机点燃引爆。该行为已涉嫌犯罪。

  小伙子的病房外,始终站着两个警察

  事发后,受伤的这对男女,被送到了宁波第二医院烧伤科。男子小付的腿部、手臂多处烧伤,但没有生命危险,可以开口说话。受伤的女子小赵伤得严重一些,全身30%烧伤。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医院烧伤科,他俩依旧住在隔离病房。护士透露,在小付的病房门口,一直有两个民警把守着。

  记者想进入病房采访,但被民警拒绝。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因为小付已经涉嫌犯罪,所以目前暂时已被控制。

  一位姓吴的主治医生说,小付的父亲曾来过一次,留下2万元钱,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们也在找小付的父亲。2万元钱,花在两个人身上,很快就没多少了。女孩全身烧伤超过30%,她得尽快做手术”。

  最严重情况,小伙子涉嫌故意杀人

  根据警方调查,这起爆炸是人为的。那么接下来,小付所要面对的,既有刑事责任,还要赔偿爆炸给附近住户带来的损失。

  小伙子可能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呢?

  目前,警方还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但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仙桃分析说,爆炸致小赵受伤,怎么定罪,就得看小付和小赵当时的想法了,如果小付主观意图上是想用这种方式结束自己和小赵的生命,而小赵又是不想死的,那就涉嫌故意杀人。即便两个人当时都有自杀的想法,最终导致了爆炸,赞成楼上楼下的居民房屋多处受损,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那么小付可能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热词:

  • 小付
  • 男子
  • 天然气
  • 爆炸
  • 烧伤科
  • 涉嫌犯罪
  • 自杀
  • 刑事责任
  • 民警
  • 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