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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记者郭颂报道:2012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上周五开始,今年补贴标准从上届每吨240元升至400元,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周五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相关企业需在4月15日17时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省经信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宋总涛介绍,每年一次的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已从前两届的节省每吨煤补贴200元、240元升至今年的400元,以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确保完成2012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3.99%的节能目标。
通知称,申报项目的要求为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此外,省内企业(深圳市除外)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以及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自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且未申请享受过国家或省的资金奖励。申报其他项目必须是在建或拟建项目,拟建应在申报后一年内实施的项目。
宋总涛说,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