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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 打110! 受害者要注意收集证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1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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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讯 (记者 张珺)按照昨日公布实施的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实施意见》,公安机关将按110接处警规则处理家暴投诉,但需要指出的是,家暴受害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便于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暴者实施训诫、行政拘留甚至刑拘。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就构成了虐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已明确属于110报警范围,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如果拒绝出警或拖延,受害人有权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家暴受害者应要求其做好接处警记录,并及时组织伤情鉴定,这些将成为直接证据。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不能拒绝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申请。

  另外,受害人在医院的诊疗记录也是证据,受害人通过给伤痕拍照、录像等方式,也能及时固定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家暴是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受害人有权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不但包括物质损失、治疗费用,也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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