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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毕嘉琪 实习生/卞德龙 通讯员/戴秀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以让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为目标,保证每周有一节体育课进行学校特色体育项目的学习。”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切实保证广州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同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与各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普通高中开足10学分(180学时)体育选修课和1学分(18学时)健康教育课。而中职学校则要开足72学时基础模块的体育必修课和72-90学时拓展模块的体育选项课。此外,各校每天须统一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活动。
为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科学评价机制,保证体育锻炼计划落到实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将学生参与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据悉,《意见》下发后,各中小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体育教师参加的体育活动领导小组,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将于2012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本校开展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和监督电话,逐步建立社会、媒体和家长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市教育局监督电话:2208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