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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数字贴属伪造车牌号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05: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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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济南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的交警介绍,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50%(包括50%),罚款为200元,记3分;如果超速50%以上就要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使用迷彩车牌套则属于遮挡车牌号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按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此外,高速交警告诉记者,和车牌套不同,通过使用数字帖给机动车“变脸”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车牌号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要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该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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