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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今后市府统一招标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0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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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6日讯 (记者 要维维 实习生 马云梅)今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今年起太原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将通过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由财政支付直接进行。

  具体招标采购范围为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养护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并进行全面综合维修加固的养护维修工程。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及根据养护维修规模确定的主要材料,都将纳入太原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政府采购实施范围,由财政直接支付。将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委托代理采购机构,或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标供应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试点路段将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确定,并在试点采购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逐渐扩大和拓展实施范围。

  为保证招标过程公平公正,届时,太原市将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全程参与。招标过程将由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审计和财政部门全程监督。

  采购过程中,相关部门将根据项目面积、地域等分别确定一个或多个承标供应商。市政府要求,承标供应商需取得太原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市场从业资质,达到太原市市政道路养护市场准入标准。同时,太原市将成立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承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发生违约行为将受罚。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具体考核验收方法及标准,对政府采购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项目工程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核,提出政府采购资金申请书,由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承标供应商。

  对不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事项,财政部门将不予拨付采购资金;不符合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施工要求及标准的工程,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将不予验收。

  作者:要维维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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