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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民信息要登记备案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0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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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许多人刚买了新房,装修公司就接踵而至;才换了新车,代办车牌、推销保险的电话就不断打来……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黑客入侵、木马网站、钓鱼软件等手段盗取个人信息。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护法,明确立法保护范围、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范围、个人信息使用者的义务等内容。二是建立公民信息采集的准入制度。对采集主体设定门槛,并严格制定信息采集标准,规范采集行为。三是加强对公民信息使用的监管力度。建议设立专门的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对使用公民信息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要事先履行核准或登记备案程序,并对其使用情况严密监管。四是提高公民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据新华社长沙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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