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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暗藏猫腻 一把汤勺卖119.5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10: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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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温州2月8日电(通讯员 金龙生 管敏益)一把价值不到20元的不锈钢餐具汤勺,超市买单竟值119.5元?日前,乐清消费者周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就遭遇这样的猫腻。

  2月6日,周先生与妻子在乐清市区某超市购置过节所用商品、。付款后,细心的妻子核对了一下购物清单。不对不知道,一对吓一跳,其中购买的一把不锈钢餐具汤勺子,明明价值不到20元的,打印的购物小票上赫然标着119.5元。周先生遂与商家交涉,超市只答应予以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周先生遂拨投诉到12315热线电话。

  接到投诉后,乐清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超市调查。该商家解释,该不锈钢餐具系六件套装(组合装)销售,包括刀、叉、汤匙、筷子、勺子等,标价为119.5元,消费者周某仅购买了其中一件,工作人员在收费计价,输入其货号后,计价为119.5元,责任在消费者,商家无过错责任。

  执法人员遂对商家放置不锈钢六件套装餐具的货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待售的不锈钢六件套装餐具,未组合摆置,均分类摆放,且每件货号都标注为548022,也未对该商品作套装(组合装)销售的消费提示。执法人员对货号均为548022的刀、叉、汤匙、筷子、勺子等六件商品至超市收费处进行计价,计价结果,每件均为119.5元,不锈钢六件套装餐具实价为119.5元,收费处却共计价717元。在事实面前,商家承认自身管理工作存在失误,同意对周先生的赔偿参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置。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商家除退货并退还119.5元外,并予以周先生119.5元的赔偿。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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