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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5日热线消息 (记者 杨帆 通讯员 左彤)今天上午,来自屯留县的民警连永春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进行了造血干细胞捐献,救助浙江白血病青年。
“作为一名公安人员,救人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我得知对方是一名年仅28岁的青年时,深感惋惜。生命诚可贵,希望能够给他带去好运和希望。”连永春说。由于连永春是我省公安系统的首例捐献者,从省公安厅、长治市公安局到屯留县公安局相关领导都纷纷赶至医院,对他进行慰问。
今年41岁的连永春在长治市屯留县公安局工作,是一名法医。2004年5月,连永春进行无偿献血时,在《志愿捐献者同意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成为一名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2011年11月,省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接到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通知,连永春与正在杭州市某医院接受治疗的一位白血病患者初次配型相合。当连永春得知自己与一个患者配型成功后,他立即同意了捐献,并得到了单位和家人的支持。
采集结束后,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将与来自杭州的移植医院医生进行造血干细胞的交接。6日上午,造血干细胞将运抵杭州并移植到患者体内。
连永春是山西省红十字会第59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也是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第2656位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省红十字会授予他“山西省红十字会荣誉会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