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焦振炜 报道
本报济宁讯 依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部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2012年度核查工作通知的要求,近日,济宁召开了开水路运输业核查工作会议,标志着济宁2012年度水路运输业核查及换发《船舶年审合格证》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据介绍,根据2012年度水路运输业核查及换发《船舶年审合格证》的规定,港航部门将在核查合格水运企业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审验合格章,在其所属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年审合格证》加盖审验合格章,有效期均至201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