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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 近些年,我国地方金融发展迅猛,不少地区地方金融的市场份额稳步上升,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我国地方金融在近些年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一些值得引起我们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近期一些地方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金融风险,更是引起了大家对地方金融业态发展的广泛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副总经理谢卫认为,地方金融发展中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1、地方政府发展地方金融的理念不够成熟;2、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有待提高;3、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待明晰;4、地方金融监管的人才和手段有待增强。
针对以上4方面的问题,谢卫对规范地方金融发展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1、地方政府应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理念。特别是要把创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环境作为工作的重点。2、国家在金融资源的分配上应该考虑地方的利益。对国家金融机构也应该从政策上鼓励其资金更多投向地方经济,并提高其不良贷款的容忍度。3、完善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和稳定机制。地方政府应该从更宽的视野来看待地方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逐步从地方金融机构退出,以吸引当地民间资本的进入,这样一方面完善了地方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又给民间资本提供了出路。4、金融资源应该有整体监管的理念。如果分层监管,难免会出现各自为政的地方金融发展模式,不利于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顺利贯彻,也不利于资金按市场化的原则来配置。
谢卫希望通过对地方金融发展方向、发展模式,风险管理等诸多问题进行讨论,以规范地方金融的发展。

金正新委员:解决企业融资难 投资担保须规范
3月3日下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开幕会议结束后,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河南省洛阳市主委金正新介绍了他今年的提案内容,并与记者进行了研讨。他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须规范投资担保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