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儿童可判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7日 06: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惠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律师同志:

  最近,我从电视上看到某人因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请问该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是什么?

  读者:曾先生

  曾先生: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是指纠集多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是: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同时又包括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主体要件必须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24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黄振叶

  ●本报法律顾问信箱●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地址:惠州横江三路国华大厦五楼A座

  电话:21136662100399

热词:

  • 判刑
  • 复杂客体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刑法
  • 妇女
  • 儿童罪
  • 有期徒刑
  • 犯罪构成
  • 拘役
  • 人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