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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曝光可作为行政问责案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西日报数字报刊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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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哈尔滨3月4日电(记者/王春雨)为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哈尔滨市日前出台规定,新闻媒体曝光等8种情况成为行政问责公务人员的案件来源。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当予以行政问责的事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诉、检举、控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问责建议等8种情况,可以作为行政问责的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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