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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临澧3月4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3月2日,湖南临澧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年近花甲的老人偷摘邻居李子被殴打致伤残的赔偿案件,依法判决被告钟某赔偿原告邹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7985.6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邹某(57岁)与被告钟某(46岁)均系临澧县望城乡看花村农民,且系邻居。2011年7月15日晚9时许,邹某回家途中路过钟某家房前时,见钟某家房前的李树上结有李子,遂将李子树摇晃,摘拾李子,没摘上几粒,即被钟某发现,钟某立即从自家房屋走出,质问其为何偷摘李子,双方发生口角,钟某仗着自己比邹某年轻力壮,打了邹某一耳光,尔后拳击邹某头部,双方互相撕扭,钟某用力将邹某摔倒在地并用手撕掰、扭扯邹某手部,致其受伤,后被其他邻居劝解分开。
邹某受伤后经鉴定为右腕骨折,并构成十级伤残。邹某伤残后共造成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25693.75元,临澧法院遂根据邹某与钟某双方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判决钟某部分赔偿邹某损失,并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