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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将带薪的“爸爸产假”纳入国家法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0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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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薪休产假是男人的权利,更是作为父亲的一种责任,那不算福利。”黄细花今年从人口政策想到提一个设立父亲带薪护理产假的建议。她认为这个建议关系到男女平等、男人的责任,还有小孩的成长。

  黄细花告诉记者,不少单位招人的时候,认为女性结婚后要怀孕、休产假、哺乳孩子,不如招男性省事,往往就不太愿意聘请女性。“这对我感触很大,分明就是性别歧视嘛!”她说,假如男女都一样休产假,那单位就没话可说了。

  去年《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当中就提出实行双亲育婴假制度,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育婴假,时间不少于30天。消息一出,民间一片哗然,叫好的不少,但兴奋过后又都觉得这是个奢望。

  “我休假了,奶粉钱哪里来?”某事业单位的梁先生说,单位工资与绩效是挂钩的,休假就意味着没有钱。现在工作和生活压力都大,老婆因为怀孕,很早就辞职了,奶粉钱就靠我一个人赚,担子重啊!何况,单位竞争激烈,基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我如果休假,可能回去都没活干了。

  记者随机采访发现,60%已育男士没享受过带薪的“爸爸产假”,其中,请假难、担心被扣工资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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