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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辉、通讯员李双喜)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涉及自然保护区6处,如何科学开发使其对环境影响最小?
据长江航道局调查,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涉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5处、鱼类原种场1处、鱼类产卵场24处、长江重要湿地5段、饮用水源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70处。
长江航道局专家介绍,航道整治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对水环境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对其他生态功能区的影响等。其中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一旦施工作业停止后即可恢复到原有水平;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从施工角度而言大多为临时性的,而且可以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减缓;航道整治工程总体上与各省的生态功能区划没有冲突,对湿地生态功能影响很小。
专家指出,长江水运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不能无限制地提高航道水深,其科学的开发和利用需要综合考虑水利、河道、渔政、通航建筑物、环境保护等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