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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曾莉、崔逾瑜、实习生王成龙)房子已被拆迁,拆迁房屋注销手续却迟迟不能办理,以至于被限购。武汉市民唐先生碰到这么一件烦心事。
唐先生是武昌区武重二街坊的老居民,有一套38平方米的房子。2010年5月,政府因东沙湖连通工程将其划入拆迁范围,与业主签订拆迁协议后拆除。2011年6月,唐先生分到武昌区华腾园小区一套还建房。今年2月初,唐先生看中了洪山区南湖假日公寓楼一套32平方米的住房,并于当月19日一次性付完全款21.5万元。购房合同约定,必须在一周内办理过户手续,若因为买方的贷款或购房资格等问题无法办理,由买方付全责,即已付的21.5万元不予退还。唐先生本以为一周内能办好手续,到了武昌区房产管理局才知道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无法为新房办证。
房产局工作人员解释,虽然原武重二街坊的房子已拆除,但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尚未注销,而华腾园小区还建房却已经登记。唐先生名下显示有两套房,根据武汉市最新颁布的限购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拆迁办将相关证件资料上交后,才能注销武重二街坊房子的两证。
因工作忙,唐先生委托亲戚张少华到拆迁办处理此事。张少华说,对方答复“要给所有拆迁户统一办理手续,最快也要等到今年年底”。唐先生很担心新房的购房款打了水漂,幸运的是,南湖假日公寓楼的开发商同意适当延期办理过户手续。
2月28日上午10点,记者陪同张少华来到武汉福兴园房屋拆迁事务所。该所负责人张青凤表示,可以帮忙办理手续,但户主必须在场。昨日下午,张少华告诉记者,拆迁办同意派工作人员,下周一陪唐先生到武昌区房产管理局办销户手续。
作者:曾莉 崔逾瑜 王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