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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允波 徐振凯 报道
本报青岛讯 家住青岛市王家麦岛的崔某在搬家时,发现行李箱内少了8000元钱。经警方调查,此款被搬家工偷走。近日,经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这名搬家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童某今年26岁,原是青岛某搬家公司的工人。不久前的一天,他同两名同事一起去给崔某搬家。他们把崔某的家具、行李箱等物品搬上后车厢后,便开车往李沧区一居民小区行驶。坐在后车厢里的童某突然心生邪念,将一个皮包里的8000元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逃回老家。崔某报警后,童某被列为本案嫌疑人并进行网上追逃。后童某自首,并将盗窃的8000元现金如数退还给了崔某。鉴于童某自首并积极退赃,法院对其从轻判处了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