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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上的采砂船。视屏截图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润胜)近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对5起非法盗采海砂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判处42名被告人不同的刑罚。这是河北省首次对非法采砂行为实施刑事处罚,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不法盗砂者。
非法采砂是一种盗窃国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防洪工程、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卖砂利润丰厚,非法采砂现象在我国的沿海和主要河道呈现泛滥之势。
各地在打击过程中,普遍存在由于缺乏有效有力的处罚手段而带来的力度弱、易反弹现象。
近年来,秦皇岛海域盗采海砂犯罪活动日渐猖獗,严重破坏了当地特有的海砂环境资源,极大威胁着北戴河的海岸景观。
去年以来秦皇岛市开展了集中打击盗采海砂的专项行动,协调组织海监、海警、公安边防、海事、渔政等部门,采取集中行动与日常巡航相结合的方式,联合打击盗采海砂行为,查处了多起重大非法盗采海砂案件。
调查显示,2011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翟某、刘某、张某、庄某、马某分别指使手下驾驶各自所有的自吸自卸运砂船,多次到秦皇岛市北戴河金山嘴海域、山海关海域盗吸海砂,被秦皇岛海域非法采砂综合治理联合执法队抓获。经查,翟某等5伙人将所盗海砂运至天津海域,以每吨3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天津北塘码头的收砂人,牟取暴利。据不完全统计,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5伙人共盗采海砂近33000吨,总价值95万余元。
到目前,秦皇岛已先后滞留、扣押或没收盗砂船10艘;依法实施海洋行政处罚案件3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起,现第一批公开宣判5起,分别判处42名涉案人员10年、9年、7年、5年或缓刑等不同刑期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