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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心爱的贵妇犬被摩托车轧死后,犬主湛先生因赔偿一事协商未果,将肇事者诉至法院。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湛先生诉称,今年2月17日上午,他带着贵妇犬散步,途经顺义区大孙各庄镇某村北的猪场时,王先生驾驶一辆无牌照的三轮摩托车从其身后驶过,将贵妇犬轧死。而王先生对轧死贵妇犬一事也拒绝赔偿。湛先生称贵妇犬是他在去年7月以1500元的价格从本村村民处购买的,经过大半年的精心饲养,他已对该贵妇犬有了较深感情。他起诉要求王先生支付他贵妇犬死亡款3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元。
王先生辩称,事发当日,他确实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轧死了湛先生的小狗,但是湛先生在机动车道上遛狗,本身就是违反交通规则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动车道上遛狗出现事故,机动车不承担任何责任,他不同意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