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时尚天河”商场单方解约 拒退商户10万押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2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时尚天河商业广场无证开业”追踪

  记者 李琳

  2月28日,报道了时尚天河商业广场无证营业两月,商户生意惨淡管理方却提前逼租,双方陷入纠纷事件。没想到该报道出街后,2月29日傍晚时分,记者又接到报料人陈小姐的电话,称该商场管理方向她一家商户发出“解约通知”,要求报料人限时搬迁,同时不予退还10万元押金。

  “明显是报复我们商户”

  2月29日傍晚,之前向记者报料的陈小姐再度打来电话,陈小姐哭诉道:“下午快五点时,时尚天河商业广场的管理人员突然来到我的铺前,给我发了一纸‘解约通知’。那个‘通知’说我违反了商场的物管条约,所以要我在3月2日下午6点前将店里所有东西搬走,如果不搬走的话,就要‘承担一切后果’。”

  陈小姐透露,她是去年11月25日与该商场签了租约,租下一个面积71平方米的商铺卖服装。2月20日,该商场曾对场内的两家商户封铺停电,后来在压力下,商户被迫交租才重新开业。而此次狠下杀手直接要解除陈小姐的租约,“一定是报道了我的报料,商场要来报复我。”

  在该商场现场,很多商户听说了陈小姐的遭遇都非常愤慨,有商户向记者表示,2月20号商场封铺后,陈小姐曾和众多商户一起向管理方讨说法维权,还曾在商场和商户的双方协商会上公开声明要找工商部门和媒体曝光。“商场居然发通知要跟陈小姐单方面解约,明显就是要打击报复我们商户,不让我们再去报料。”

  借口违约拒退10万押金

  最令陈小姐愤慨的是,商场方面居然在通知中声称陈小姐“已严重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并以此为由解除与陈小姐的租约,同时不予退还押金。

  据悉,陈小姐租下的商铺每月租金为5.68万元,管理费是50元/平方米/月,加上水电费,一个月大概要花费6万多元。之前曾投入约4万多元装修,加上成衣货品、人工等,前期总投入加起来足有30多万元。但开业两个月来,营业额加起来才1.5万元左右,“连管理费和水电费都不够!”入场装修前,陈小姐已交了两个月月租,因当时商场给了点优惠,押金一共交了10万多。据悉,陈小姐已联系了律师,准备让律师直接与商场管理方交涉,准备通过法律来追讨损失。

  律师说法

  商户有权讨还双倍违约金

  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秘书长程磊指出,商场无证经营严格上说就是违法的,其行为已属于商场违约在前。租户有权拒绝交纳租金等费用。如果经催告两次后,商场仍然无法正常开业的,业主就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有权要求商场赔偿商铺装修等损失,还应赔偿双倍违约金。

热词:

  • 商场
  • 解约
  • 商户
  • 陈小姐
  • 物业管理合同
  • 押金
  • 时尚
  • 报料
  • 违约金
  • 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