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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钱请走“正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1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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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残联体育部出具的函件显示,打给汪成荣的149.91万元为教练员奖金。

  摄影:本报记者 范遥

  ■ 短评快

  149.91万元,对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财富的孪生兄弟通常是烦恼,这个问题,汪成荣遇到了。

  在汪成荣提供的证据中,一份中残联发给青海省体育局的函特别值得注意,其中写道:“经中国残联研究决定,现下发第13届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教练员奖金,你单位田径项目教练员汪成荣的奖金已经打入个人账号。”由此可以明确,此奖金为“教练员奖金”,149.91万元打入了汪的个人账号也顺理成章。函的结尾有这样的话:“请你单位报主要领导阅知,并备案。”中残联秘而不宣的要求与体工大队大张旗鼓要求汪上交奖金,“误差”依然在奖金归属上。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张敏珍教练和金帆教练都带队拿过残奥会金牌,他们所获的奖金,全部归个人所有。

  在中国体育界,奖金的分配,向来是一个敏感且易引发争端的问题。在诸多项目中,为解决争议,相关部门都会事先与运动员、教练员约定奖金分配方案,提前拟好细则。汪成荣自述未被告知存在这样的约定,青海体工一大队也没能出示这样的约定。他们逼迫汪成荣上交奖金的手段,为约谈、为停职、为连发4道通知。很像是没有奖金分配的“正门”,因而走的“旁门”,这样的讨要方式,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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