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去年我省物业服务纠纷上升33%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06: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龙虎网-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徐涛 通讯员 沈法) 昨天上午,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度十大民生案件。记者发现,涉及房产、物业服务、婚姻的案件成诉讼热点。

  据统计,去年我省法院审结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达23083件,同比上升33.37%,一些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矛盾激化。

  在昨天公布的十大案例中,就有一起发生在我市的物业纠纷。一小区发生火灾,消防车赶到后却开不进去,因为小区道路上停满了车辆。无奈,消防队员只能铺设数百米长的软管接水灭火。事后,业主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这家物业公司只顾停车收费,却忽视了消防安全,属于管理不善,因此判令物业承担30%损失。省高院有关人士表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合理界定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权利义务,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的,导致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依法判令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由于去年最高法院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注意保护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据统计,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87048件,其中离婚纠纷就达8万件,同比上升4%。

责任编辑:魏新民

热词:

  • 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公司
  • 我省
  • 物业纠纷
  • 业主
  • 婚姻法
  • 业委会
  • 司法解释
  • 停车收费
  •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