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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捷报道 云南省商务厅认定全省51家企业为“云南老字号”,其中昆明市占22家。今后,云南省将进一步提高对“云南老字号”的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云南老字号”在展示云南地方特色文化、繁荣云南商品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06年,中国商务部开始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云南省商务厅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商务部申请。2011年8月,云南省商务厅制定了《云南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方案》,成立“云南老字号”认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客观、公正评审认定,认定昆明虹山面粉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企业为“云南老字号”,昆明吉庆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中华老字号”企业相应转为“云南老字号”。这批云南老字号企业涵盖食品加工、工艺品加工、茶叶、珠宝等行业,企业、商标或品牌发源于云南,具有云南特色,且创立时间达50年以上。
专家委员会主任吴光范表示,云南省商务厅和省老字号专家委员会将把老字号振兴作为经济与文化结合的重要方面,加大保护与开发力度,打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云南老字号”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价值保护与开发,实现“云南老字号”企业的现代振兴。
据悉,云南省商务厅下步将积极争取专项经费用于“云南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组织老字号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北京、浙江等老字号博览会及台湾、香港等展览,对老字号企业进行扶持,组织企业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商标注册和进行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