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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经侦局长谈吴英案详解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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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2月29日电2月29日,公安部经侦局局长孟庆丰做客人民网访谈直播间,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孟庆丰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犯罪呈现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大案要案多发、涉众化趋势明显等三大特点。

  在主持人谈到“吴英案”时,孟庆丰表示,非法集资是金融领域一类犯罪的统称。非法集资,我们比较常见的是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个是集资诈骗,这两个罪名从某些形式上看有相同之处,都是违反国家金融监管的制度,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利息返还等违背了国家有关规定。

  但是,这两个罪名有一个显著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罪的犯罪主体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比如要搞项目或有急切的资金需要,但又不具备贷款、融资的条件等等,往往采取给付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吸纳社会不特定多数对象的资金,并用于实际生产经营。这种情况,它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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