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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
作者:黄道炫
定价:49元
出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中国传统社会宗族势力发达,中央苏区所在的赣南、闽西地区,以宗族占有形式出现的公田占据很大比例,在较为偏僻地区,由于宗族势力强盛,公田比例更高。
以福建而言,福建全省公田占比达29.36%,赣南公田比例通常也达到百分之二三十,瑞金6个区土改前公田占耕地比为33.6%。
集中管理的公田中,正常情况下,有着为全体参与者认可的制度和规范,收入大多用于祭祀、救助、办义校、吃喝等。应该说,作为一种家族性或公益性的田地占有形式,公田在维系农村社会各阶层间的纽带关系、缓和社会冲突上确实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公田问题也很突出,一是公田管理存在许多漏洞,一些管理者倚仗职权,上下其手,巧取豪夺;二是由于公田属于集体利益,管理往往相对较松,管理者或族人常趁机在其中浑水摸鱼。
对于公田,过去一般都将之归结为宗法制度在经济上的表现,是地主豪绅变相占有土地的方式,因此,从1920年代到1950年代,统计经常把公田简单归入地主、富农占地中。
其实,毛泽东的《寻乌调查》中,对公田做过一番认真的梳理,在调查中,毛泽东将公田分成三种:一是祖宗田,二是神道田,三是教育、社会公益性质的公田。此外,“公益性质的桥会、路会、粮会的土地,数亦不少”。
在中央苏区这样公田发达而地主占地并不集中地区,平分公田让农民受惠的程度并不比没收地主土地少,这是中共革命可以信手拈来的绝妙棋子。正由于此,当毛泽东正在为规划农村土地分配方案殚精竭虑时,却不遗余力地对公田制度详加剖析,和公田由集体占有化为个体占有所可能带来的革命促进潜力,大有关联。
和发达的公田制度相对应,中央苏区聚族而居特征非常浓厚。山高谷深使这里的宗族制度得到充分的发育,同时也形成相对闭塞的环境。在一种低水平的生存状态下,赣南、闽西地区农民维持基本生存尚不困难。
单就正税,闽赣两省农民负担不能算高,但各种捐税、附费、摊派、征借,普遍达到正税标准,以正附及各种捐纳、征借相加,1930年代前后,赣南、闽西地区人民人均负担约在2元左右。将各种负担统统算入,当时农民的负担尚不一定是畸重。由于赋税征收中间环节过多,调查数据不确切,负担不公平现象所在多有。
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下,赣南、闽西农民虽然不一定对本身的生活状态有太多认识,中国农民自得其乐的心态在此常常可以见到,在中国整体贫困的背景下,这里的农民和其他地区一样,承受着沉重的生活压力。不过,这却并不足以说明为什么恰恰会在赣南、闽西这块土地上形成革命中心。因为维持基本生存并不比其他地区困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