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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赚钱,霍山县舅甥两人合谋,先造假后举报,骗取酒厂数万元打假奖励。
几年前,陈某和其外甥余某一起商量挣钱。陈某自1995年开始,一直在酒厂帮助打假至案发。他说自己打假有经验,可印刷假酒牌,然后举报领取奖励。两人一拍即合。
2009年9月初,余某买了一瓶迎驾公司(非陈某工作的公司)生产的银星酒,与陈某各出资5000元来到芜湖,印制“银星酒吊牌”。9月8日,陈某打电话向迎驾公司举报,称在芜湖发现大量假迎驾吊牌。工商部门接报,查获并扣押“银星酒吊牌”744900个。陈某和余某在迎驾公司领取奖励38500元,除去费用,各分得10000余元。
初战“告捷”,两人尝到了甜头,又开始了下一次的行动。当年9月23日,两人一起又到蚌埠,印制了“银星酒吊牌”100万个。陈某又举报,公安机关扣押了100万个假“银星酒吊牌”。陈某再次索要奖励,迎驾公司怀疑有诈,向霍山县公安局报案。12月14日,陈某到迎驾公司领取奖励时,被霍山县公安局抓获。余某畏罪潜逃。
2010年4月,霍山法院判处陈某犯诈骗罪,处四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公安机关经网上追逃,于2011年7月将陈某外甥余某抓获。日前,霍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安徽商报桂斌、方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