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iPad商标案今在粤终审 即便输官司也不会禁售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5: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今日上午9时,备受外界关注的“IPAD”商标权纠纷一案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判决结果或将决定商标的最终归属并影响苹果平板电脑在全球的销售进展。

  昨日,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对晨报记者表示,维持原判的可能性更大,苹果“凶多吉少”,而即便苹果输掉官司,禁售也“几乎没有可能”。

  终审结果成类似诉讼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从台湾唯冠手中购得全球商标权,随后iPad进入中国市场。然而,唯冠深圳公司向苹果公司发难,称iPad中国内地的商标权转让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要求苹果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随后,苹果公司陷入与唯冠深圳公司的长期多地诉讼拉锯战,最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苹果与深圳唯冠的确权诉讼终审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终审结果将是往后一系列相关诉讼的重要参考。

  对于庭审结果,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表示,由于该案涉及多方利益,判决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一般不会当庭宣判”,而苹果方面如果无法提供新的有力证据,“赢面几乎为零”。

  苹果新证据或可影响判决

  对于终审判决,唯冠方面是否有新的证据或者意见发表,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师、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才元向晨报记者表示“不便介绍,届时庭审现场将水落石出”。

  在本月23日,唯冠深圳公司将苹果公司在上海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禁止销售。在庭审中,苹果公司提出了一份被认为很有杀伤力的新证据,即一份“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协议呈批表,上面有深圳唯冠的负责人杨荣山所批示的“准”字。不过,法庭并未采纳这份证据。

  在金焰看来,尽管上海法院并未采纳这份证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广东高院对这一证据置之不理,因为上海诉讼的观点是“侵权”,而广东诉讼的焦点是“确权”,“新的证据与确权直接相关”。

热词:

  • ipad
  • 唯冠
  • 终审判决
  • 确权
  • 苹果公司
  • 诉讼
  • 金焰
  • 官司
  • 高院
  • 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