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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朱丽琴、记者罗素静、实习生谢美新报道:偷来枪支藏在车内,路遇交警检查时露馅。昨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法院一审审理了一起盗窃枪支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2年。
去年12月,罗某驾驶车辆路过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龙腾路口时,因有意遮挡车牌号,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搜查中,缴获罗某藏匿的枪支及枪内子弹1发。罗某自知已经触犯法律,便如实交代了枪支的由来。据罗某交代,该枪支是他在女友肖某租住房内打扫卫生时,在肖某前男友吴某(已死亡)床下发现的。趁肖某不备,罗某将枪支盗出藏在车内。事后,罗某自己也忘记车内藏匿了枪支,直到被民警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秘密窃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枪支罪。但罗某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悔罪态度较好,且盗窃枪支后持枪时间不长,未造成任何后果,可减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