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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帮助市民维权,本报推出“马上就办”栏目。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消费难题,或者权益受损却不知道咋办,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消费维权话题,都可以拨打本报3 15维权热线(15053508753或18660568036)咨询,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刊登。
1.市民张先生:我在开发区一金店买了一条金项链,但没给鉴定报告,请问金饰品需不需要附带鉴定报告?另外,商家一直以发票用完为由拒绝给发票,只给开了一张收据,合理吗?
市质监局质检所珠宝科:对于黄金饰品,目前国家并没强制要求附带鉴定报告,主要看各商家的要求和规定,但必须要有产品合格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零售价超过4000元人民币的珠宝玉石饰品应逐件附带鉴定证书。
市消协:按照规定,商家不应以各种理由拒绝给消费者发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持收据到税务部门投诉。
2.市民王先生:万能插排什么时候改用新标准?有没有一年的过渡期?
市工商部门:2008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源转换器新标准,要求2010年6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均为不合格产品。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有一年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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