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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吴金彪 通讯员 宋广龙) 一年轻女子应聘超市营业员,为了符合招聘方“年满18岁”的录用条件,竟然虚构年龄办理了假身份证,并以此身份在超市工作了三年。近日女子持假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时被发现,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被行政拘留。
2009年春天,年近16岁的女子张某从东北老家来济南打工,看到济南西部某大型超市招聘营业员,当得知招聘方规定“未满18周岁不能录用”时,张某“灵机一动”,办理了假身份证,并通过了超市的面试,其后以假身份持续工作了三年。
今年2月28日,张某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张某虽怕被单位发现以前的聘用档案作假,但还是用了假身份证,结果被五里沟派出所户籍民警一眼看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