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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0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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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0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本公司网站(www.jfled.com.cn),并置备于本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 行 股 数

  不超过2,046万股

  每 股 面 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2年03月09日),其他发行重要日期安排详见今日本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行人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65号厂房1-4层

  发行人联系电话

  0755-29646311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层 邮编:201204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68826015、68826010

  发行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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