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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感情深一口闷谁知喝死在朋友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21: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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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肖丽报道)“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少喝点……”这样的劝酒词大家可能耳熟能详。然而,李某请三个朋友到家中聚会,朋友彭某醉酒后却死在了他家,几名酒友不仅失去了朋友还得赔钱。

  2月27日,在沙湾县警方的协调下,李某和另外两个酒友共同赔偿彭某家属20万元,并承担3万元丧葬费。

  李某和彭某等四人是沙湾农村村民,四人关系很好,农闲的时候就经常坐在一起喝喝小酒、聊聊家常。

  2月10日下午,李某家里来了亲戚,他想,过年也没有和彭某三位老友相聚,就顺便把他们都叫到家里吃饭喝酒。

  席间,几人聊到兴头上,频频互相劝酒举杯,几轮下来大家都喝高了,酒足饭饱后,有两个朋友家近,就晃晃悠悠回家了,因彭某家远就睡在了李某家。

  次日凌晨,李某酒醒后,见彭某还躺着,想叫醒彭某让他回家,却发现彭某身体僵硬已经没有了呼吸。

  李某赶紧叫来一起喝酒的两个朋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和法医到达现场后,发现彭某已经死亡。经询问了解到彭某系饮酒过量死亡,于是通知了彭某的家人。

  “只说一起吃饭喝酒,咋就把命搭上了!”彭某的妻子赶来后哭着说,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和上高中的女儿,一家人的生活都指望着丈夫,她认为,丈夫是死在李某家中,应由李某赔偿损失。

  李某三人心里也很内疚,经村委会、辖区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三人共同赔偿死者家属20万元,同时承担丧葬费3万元,共计23万元。

  办案民警提醒,在社交场合中对长辈、宾客劝酒或敬酒,本身并没有什么危害,适度地劝酒、敬酒并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在与他人挑起的赌酒、斗酒、劝酒等特殊情况下,除了饮酒人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责任编辑:蒋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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