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广东佛山:垃圾费收取或与用水量挂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20: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禅城或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计算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昨日,禅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对相关方案编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据悉,垃圾处理费收缴方案及2―3个实施方案将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采用“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随用水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解决收费难问题,使收费更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同时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禅城目前实施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居民收费为每月8元/户,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处罚的职责,另外还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村委会、业主等有责任协助向所属区域的企业、工商户、居民(村民)和住户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上缴区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单位”。

  从国内已经实施“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的城市做法来看,该办法是把水消费单位分为不同的组类,如居民、商业、工业等,按水消费量数折算其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委托供水部门与自来水收费一并收取。

  相关文件中表明,此次编制的“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将按生活垃圾产生源特征合理划分用水群体,即收费对象分为5―9组类。方案编制单位将通过抽取样本和现场调查,收集汇总各组类垃圾产生量和水消费量,抽取样本数在5000个以上。(记者/龚晶)

热词:

  • 消费量
  • 系数法
  • 生活垃圾收费
  • 垃圾费
  • 用水量
  • 垃圾产生量
  • 方案编制
  • 垃圾处理费
  • 物业管理公司
  • 收费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