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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假枪抢劫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11: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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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两名歹徒光天化日之下闯入他人房间,持仿真枪抢走被害人7万余元,结果其中一人当场就被抓住,另外一人逃亡一年后在工地被抓。昨日,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丁鹏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15日12时30分许,被告人丁鹏、丁国奇(已判刑)戴着白色口罩和白色手套窜至长沙市芙蓉区某行政公寓某房,由丁国奇持仿真枪指着被害人王某头部,丁鹏用匕首抵住其颈部,后用胶带将王某捆绑起来,将王放在办公桌抽屉内的73000余元抢走。丁国奇在逃离现场时被保安当场抓住,丁鹏则趁机逃跑。2011年11月22日,民警在溆浦县高速公路某施工工地将丁鹏抓获。案发后,被抢现金已被追缴发还王某。

  昨日的庭审中,丁鹏承认了全部指控。法院认为,丁鹏伙同丁国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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